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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

重庆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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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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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657.57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一: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法定代表人 何鹏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95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950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352XW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对渝中区****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已书面通知标的企业股东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鹏志投资有限公司 99% -
2 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45.54万元 -1239.65万元 -1237.4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0367.69万元 88787.18万元 71580.51万元
审计机构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373.54万元 -232.33万元 -232.3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9226.70万元 88860.52万元 70366.1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重庆道尔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重庆市渝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载:(1)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涉及多项未结诉讼,账面挂账金额与判决结果不尽一致,且部分诉讼事项没有挂账,由于无法核实账外负债及账面往来余额是否完整,本次评估仅披露诉讼明细;(2)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欠大连银行借款本金72497.909551万元,按年利率4.98%计算利息,分期偿还,且标的企业已将房产(101房地证2015字第17915号)用于抵押担保该笔借款。未尽事项详见公告附件《特别事项说明-重点事项》;
2、据专项审计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载:本次审计未对资产作减值测试,仅作披露;
3、转让方于****已发函至原股东,征询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现原股东暂未回函;
4、本项目披露年度审计数据源自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期间自****至****,提请意向投资方注意;
5、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4年2月财务报表;(4)特别事项说明-重点事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57.5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7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
法定代表人 戴柯
注册资本 493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730P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重庆渝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决议类型 文件
内部审议情况 区政府常务会纪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秋伊 联系电话 ****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特别事项说明-重点事项.pdf 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优先权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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