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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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公共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原内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整(¥150000.00 元)。 投标人选择以下四种任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电子保函的形式。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0900/index)点击进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 (注:为了确保出函成功,请投标人务必提前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将电子保函下载打印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2.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联合体企业由牵头人)在注册地所在地级市范围内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版本。 注:投标保证金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银行投标保函原件核对,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联合体企业由牵头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版本。 注:保险公司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函有效期等于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核对,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银行转账:投标人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到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2024 年 月 日 23 时 30 分前到帐; 户名: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茂名信宜城中支行 银行帐号: ********-0016 注: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或未汇入指定账户(子账户)的,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为进一步创新招投标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投标人采用以下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电子保函的形式; 2、银行转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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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内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整(¥150000.00 元)。 投标人选择以下四种任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电子保函的形式。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0900/index)点击进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后,点击“县区项目电子保函”栏目进行系统登陆,选择所投项目(请认真核对项目名称、工程交易编号)进行电子保函申请,按相关操作步骤提交电子保函申请,且必须于****23时30分前出函成功,否则所产生的后果自负。(注:为了确保出函成功,请投标人务必提前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将电子保函下载打印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2.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联合体企业由牵头人)在注册地所在地级市范围内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版本。注:投标保证金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其原件扫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联合体企业由牵头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版本。 注:保险公司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函有效期等于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其原件扫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银行转账: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 ( https:**** x)点击进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点击“保证金系统” 栏目进行系统登陆,对所投项目(请认真核对项目名称、进场 编号)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申请,获取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 账号后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以转账方式从 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提交,提交保证金的账户应与系统注 册时的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一致,且必须于****23 时30分前到帐,否则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注: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或未汇入指定账户(子账户)的,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为进一步创新招投标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投标人采用以下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电子保函的形式; 2、银行转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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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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