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警营开放日活动服务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1、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警营开放日活动服务采购
2、编 号:JSHCZB-****号
3、项目概况:根据省“奋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融媒体主题宣传行动工作要求,为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扬州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新气象新面貌生动反映我市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基层板块深化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和为民服务的创新举措,市局将结合年度报告工作,通过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警营展区,参观新质公安战斗力展示,感受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成果,加深对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同心奔赴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浓厚氛围。
4、预算金额:28.55万元。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某个周末两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2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23:59:00
发布时间: **** 16:08:21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谈判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