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分析中心真空冷冻干燥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项目概况 分析中心真空冷冻干燥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析中心真空冷冻干燥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3.0万元 最高限价:963.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货到之日起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第1包、第2包、第4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制造商均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的同时可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5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800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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