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井研中学护眼灯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商务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一、商务要求中“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更正为“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安装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二、商务要求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中:“1、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变更为:“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请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井研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联系方式:交易****、评审****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交易(袁老师)、评审(蒋老师、高老师)
电话:交易****、评审****
点击登录查看(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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