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法南路(益州****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4.5配合审计,更正为:
在审计过程中,承包人应授权熟悉该工程项目,具有造价工程师资质的代理人全程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对核对过程的结果签字确认,不得因更换造价工程师而否定审计过程核对结果,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承包双方同意不因审计时间延长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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