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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管道路空中线缆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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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市****
2、建设地点:2024年市****
3、项目预算金额:6.705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705万元(本工程建安费****.68元,监理服务收费=(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8.381×1×1×1=8.381万元,按80%计算为6.70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5、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及缺陷服务期,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
6、建设规模:对市****
7、招标范围:2024年市****
二、其它
(一)监理单位对监理工作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1、通用施工监理规范。
2、专用施工监理规范。
2.1建设主管部门有最新规范、办法等,以最新规范、办法等为准;
2.2发包人制定的指导意见。
3、依法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
4、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5、由招标人提供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6、招标人认可的监理规范及监理实施细则;
7、国家、地方颁发的法规。
(二)监理服务范围与内容
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委托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具体内容为:
1、协助招标人与承包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招标人办理开工手续。
2、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3、参加施工图会审。
4、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承包合同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协调招标人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6、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招标人编制用款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7、审批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商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
8、督促承包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9、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0、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1、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并须留现场查勘记录、图像及影音频等辅助资料以备结算审核时对照签证进行核对。
12、督促承包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3、组织招标人和承包商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4、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15、参加验收,协助招标人审查结算。
16、检查项目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17、督促承包商回访。
18、督促承包商及时完成未完尾项,维修出现的缺陷。
招标人视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监理工作内容可能会有一定的修改或调整,修改或调整事项在监理委托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
1、施工质量责任:监理单位须承担工程施工监督检查义务,并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详细报告其监督和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监理应确保承包商按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努力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安全管理责任:监理单位须对承包商所提交的安全措施计划进行审核,制订一份综合安全措施计划递交招标人;施工期间,监理单位须监督承包商遵守安全措施中的各项要求;监理单位须与代表政府的安全检查部门进行合作以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条例的贯彻实施。
3、进度控制责任:监理单位为保证工程在计划完工日期内完工,须制订一份符合实际的综合性的工程进度计划,但为使该进度计划得以实施的最终权力仍由招标人控制。在进度方面监理单位与各承包商之间出现任何分歧时,监理单位负责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的详细情况,适用的合同条款以及建议招标人应采取的行动方案告知招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解释或答复之后,监理单位须迅速将其转达给承包商。
4、投资控制责任:承包商虚报了已完工程量,但监理单位(无论是否故意)仍然如数签发了承包商所申请的工程款而不作任何反应,则监理单位应承担工程款签发不当的责任。
监理单位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与被监理的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
2、转让监理业务;
3、与项目的承包单位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经营性服务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接受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监理委托。
(四)监理单位的工作方法
监理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日巡、日查、月检(考评)、现场拍照、记录等。
1、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应及时做好监理日记,并保存好相关资料。当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检查某项施工内容时,监理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监理日记检查部位的工程记录和相关资料;
2、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对所签证工程量的真实性负责,所签证的内容必须有相关记录;
3、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期间计量、设计变更和结算资料必须进行复核,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涉及的工程价款必须进行审核确认。工程结算经监理审核确认后上报审计、财政部门审计。
4、呈报表格必须及时送到本项目采购方及有关管理负责人,反映意见表的呈送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
(五)监理单位项目组及有关配备设施要求
监理单位针对本项目应专门成立监理工作组常驻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工作组不少于3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道路专业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配备服务项目所需的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施工单位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办公用房一间。
(六)工作协调
接受采购单位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及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
(七)监理服务准则要求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等。
4、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5、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6、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7、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8、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9、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八)服务期限
监理周期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进度要求进行监理,成交供应商承诺不因为采购人的建设周期的变化而提出增加监理费用。
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并通过审计。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成交单位全部承担。
(九)其它要求
1、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2、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剩余服务费用中扣除。
3、成交单位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服务单位如出现重大责任问题,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0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12:00:00

发布时间: **** 17:15:20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单位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村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如确实无法提供请提供材料证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总监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道路专业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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