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棉花数字化质量测控技术中试车间建设项目已由供销函经[2024]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中央预算内投资90%,自筹资金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
2.2规模:建设棉花数字化质量测控技术中试车间及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4245.06平方米,主体工程结构采用 框架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环保、节能等配套设施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资格(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以来连续 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查询结果最终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人信息的网页公示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 月 29 日9时00分至2024年 10 月 1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22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郑州****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郑州市****
联系人:李岩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2024年0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