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SZ-202405SZ-005012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5:5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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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松滋市****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松滋市****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1项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服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 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 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修改为: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其他人员不少于二人。) 其它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