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采购新型空调末端系统材料及施工规模约2818个机柜,预算金额****.2元(含税)。
(2)实施地域:江苏省。
(3)计划工期:订单下达后45日内完成。
(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技术标准要求:满足《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按照综合评分(即:综合技术得分+价格得分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2)如出现综合评分相同时,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排名;如果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时,价格报价低的优先排名;如价格报价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举手表决。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4时,按排名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
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只有3家,由评委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如具备竞争性则推选2名中标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则本项目重新招标。
(4)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则本项目重新招标。
(5)中标份额分配原则:
中标排名 | 中标份额 | 服务区域 |
第一名 | 60% | 苏州、无锡(部分机房楼)、南京、连云港 |
第二名 | 40% | 无锡、苏州(部分机房楼)、常州、扬州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其它机房附属材料 | 个 | 0.82 |
标包1 | 暖通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0.18 |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提供****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240万元及以上的本次采购类似项目业绩,以上金额为投标人的供货金额。
其他要求:(1)提供框架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需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框架执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框架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框架合同及对应订单原件或对应发票备查。
(2)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合同原件和对应发票备查。如合同或订单涉及多种产品,应区分本次招标产品和其他设备价格,业绩金额仅统计本次招标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否则视为无效),便于招标人核查。
2.4投标人须满足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5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作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1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0.1.1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电子文件上传地址的;
10.1.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上传的;
10.1.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10.2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登陆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47.96.125.164:8060/)进行新用户注册。
说明: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网站(http://47.96.125.164:8060/)主页左侧有“用户身份注册”链接,请投标人填写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自行注册,如潜在投标人咨询注册相关问题,请直接按该网站所写联系方式咨询。
10.3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0.3.1取消其报名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0.3.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10.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登陆ES系统查看唱价结果,过期可能将无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