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澄清
递交时间:**** 15:24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204.09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澄清 一、内容: 我单位于 2024年 9月 12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了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的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澄清前: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长治 市发改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澄清后: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长治 市发改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址:山西省长治市**** 联 系 人:宋女士 地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