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内容<点击登录查看p><点击登录查看td> | 1、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具有“2021、2022、2023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手册”,且近三年没有被记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失信企业名录》(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信息为准)的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全国所有在管服务与投标项目,含分支机构);【提供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http: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fcj.nanjing.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www.gsxt.gov.cn)网站文件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www.gsxt.gov.cn)网站文件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改为:**** 09:00到**** 17:0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 09:30,地点不变。 4、开标时间修改为:****09:30,地点不变。<点击登录查看p><点击登录查看td> <点击登录查看t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