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2024年第三季度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抽查范围为2024年第三季度已完成合同备案并在“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采购信息公告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备案、内控制度执行、“三库”(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设置以及其他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和情况等。(检查结果详见附表)
二、抽查结果
(一)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加分等上限优惠措施。
(二)采购文件抽查。本次抽查了第三季度10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未发现存在文件编制问题。各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中,严格执行了不得设置“三库”(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以及其他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和情况等规定。
(三)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中国共产党巩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保险项目、巩义市教育局第一高级中学和第二高级中学新建走班教学楼设施设备配备项目、巩义市教育局2024年教育工会中秋节福利项目等4个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发布内容,如:未按照规定发布融资政策,未在采购公告中公布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等。
(四)采购需求管理。巩义市****
三、整改要求
在本次监督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基本能够依法按照其内控制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未出现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以及未在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出现明显的影响公平竞争条款,但仍有一部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需求管理及信息公布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上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请问题涉及的4家采购单位和4家代理机构,按照所列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至财政局采购办工作邮箱。
联系电话:****
工作邮箱:****@126.com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巩义市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工作问题统计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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