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设“两专科一中心”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高陵区 | 公告时间 | **** 10:17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设“两专科一中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更正为:****。
1、原招标公告中项目编号:“****”现变更为“SXYGW-GLZY2024-078”;
2、原招标公告中采购人信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北街367号,联系方式:****”现变更为“地址:西安市****,联系方式:****”。
3、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添加“(六)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投标人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