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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指山雨林骑行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收回王金山1112.97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收回王金山1112.97平方米(合1.67亩)国有土地的补偿方案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指山雨林骑行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用地位置:王金山(以权属确认图为准)。
三、收回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补偿费标准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
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印发五指山市****
五、被收回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通什镇办理收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不办理收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六、本通告发布后在该项目收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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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