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气体种类 | ★纯度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高纯氢气 | ≥99.999% | ≥12.5Mpa,40L | 瓶 | 9 |
2 | 高纯氩气 | ≥99.999% | ≥12.5Mpa,40L | 瓶 | 161 |
3 | 高纯氮气 | ≥99.999% | ≥12.5Mpa,40L | 瓶 | 115 |
4 | 无水空气 | ≥O2:18-24% | ≥12.5Mpa,40L | 瓶 | 15 |
5 | 高纯氦气 | ≥99.999% | ≥12.5Mpa,40L | 瓶 | 25 |
6 | 高纯乙炔 | ≥99.6% | ≥1.4Mpa,5-7公斤 | 瓶 | 2 |
7 | 氮气 | ≥99.2% | ≥12.5Mpa,40L | 瓶 | 201 |
8 | 氧气 | ≥99.5% | ≥12.5Mpa,40L | 瓶 | 1 |
9 | 液氮 | ≥99.2% | 30L | 瓶 | 1 |
10 | 氮中氧气 | (氧气35.0×10-2mol)(氮气余量mol) | 4L,9MPa | 瓶 | 1 |
11 | 氮中二氧化碳 | (二氧化碳5.01×10-2mol)(氮气余量mol) | 4L,9MPa | 瓶 | 1 |
12 | 氮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 | (甲烷100×10-6mol)(氮气余量mol) | 4L,9MPa | 瓶 | 1 |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65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8:59:00
发布时间: **** 16:45:16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玉溪市检验检测认证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消谈判采购资格或成交资格);
3.2供应商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缴纳税收凭证:供应商2024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供应商2024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7.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检测证书》;如自行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运输公司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人员具备危化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
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自行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运输公司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人员具备危化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以及上述生产厂家的所有经营资质;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