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
一、 项目名称
湘潭县****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湘潭县****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具体要求详见本比选公告“第三款内容”。应选人应按比选分项要求制作应选文件。
三、合格应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相关无不良记录类截图 。
(二)其他说明
1.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应选人公章。
3.应选人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文件(★)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应选人公章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除资格证明资料外,应选人可自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四、比选公告及结果公告公示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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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书递送截止时间:2024年10 月10 日 18 :00 时(北京时间),应选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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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比选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湘潭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