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选取施工单位开展加油站绿篱更换和家属楼花坛绿植栽种项目建设,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绿篱更换和家属楼花坛绿植栽种工程
二、项目编号:
****
三、组织形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在规定日期参加我部组织的发包会议,通过“随机抽取、直接发包”的方式组织该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工作。
四、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绿篱更换和家属楼花坛绿植栽种工程,工程量概述如下:
一、花坛改造:
(一)清除地被植物100㎡;
(二)种植土回(换)填15m3;
(三)栽植花卉25(百合)㎡;
(四)栽植花卉75(鼠尾草、金娃娃萱草)㎡;
二、绿篱改造:
(一)清除地被植物49.6㎡;
(二)挖沟槽土方31m3;
(三)余方弃置31m3;
(四)种植土回(换)填31m3;
(五)栽植绿篱49.6㎡;
五、施工地点
黑龙江省绥化市
六、预算金额
人民币26149.47元
七、资格要求
1.施工单位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施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资质。
3.施工单位不得为外资企业或三资企业或有外资背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军队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会议时间、地点
1.发包会议时间:****上午10时。
2.发包会议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
投标人现场参加施工单位选取会议,需携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反映年审结果(如正在办理年审的需出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联系人员及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纪检监督人:刘先生 电话:****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