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店乡石山村代沟屯防洪排水及人居环境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 09: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省庄河市****点击登录查看4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省庄河市****点击登录查看4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15.995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忠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庄河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忠旭**** |
项目概况
兰店乡石山村代沟屯防洪排水及人居环境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4楼招标部(辽宁省庄河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兰店乡石山村代沟屯防洪排水及人居环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995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99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兰店乡石山村代沟屯防洪排水及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包含驳岸、跌水;广场铺装、排水暗沟;绿化;健身器材、太阳能路灯;花坛及廊架等。(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 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注:A.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4楼招标部(辽宁省庄河市****
方式:现场获取。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法人身份证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点击登录查看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点击登录查看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庄河市****
联系方式:王忠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忠旭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