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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第一批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广东惠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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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第一批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第一批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第一批增殖放流)(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日 期:2024年 9 月 29 日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第一批增殖放流)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1项目概况:

根据《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增殖放流,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为第一批增殖放流,采用固定总价招标,固定总价为720万元(含税)。该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苗种供应、检验检疫、公证公示、船舶租赁及运输、活动场地布置及放流仪式、标志放流、跟踪监测等与完成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第一批增殖放流)有关的所有费用。其中:用于苗种供应的费用不得低于固定总价的80%(含税)。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招标范围

(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001

包1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第一批增殖放流)

负责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生态补偿(第一批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与放流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苗种供应、检验检疫、公证公示、船舶租赁及运输、活动场地布置及放流仪式、标志放流、跟踪监测等。

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要求为准。

2.4服务期要求: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增殖放流。具体安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工作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

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

2.7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承包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应持有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者《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水产种苗生产基地(场)(提供有效期内的场地租售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4)、(5)、(6)、(7)点情况的声明函并附上(7)点中1)、2)、3)项的截图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已实施完成的增殖放流项目合同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服务范围页等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于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登记。

4.2公告日期:2024年 9 月 29 日至2024年 10 月12 日。

4.3投标登记:2024年 9 月 29 日至2024年 10 月 12 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4.4招标文件发售:2024年 9 月 29 日至2024年 10 月 12 日16:00 时(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发布,已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完成投标登记录入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

4.6如供应商尚未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购买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服务QQ:****

4.7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到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s:****://www.gdydb2b.com/home)登记成为会员,具体见广东能源商务网首页右侧“服务中心”栏的“注册指引”,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 10 月 22 日(当天)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委派投标人代表递交全部纸质投标文件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上的安排。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3开标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平台www.gd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等平台上发布。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平台为准。

7.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网址:www.gzebid.cn)

地 址:广州市****

电 话:****

联 系 人:曾穗恒、范勇红、刘小旖、钟铭

邮 箱:****@163.com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8.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投标登记申请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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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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