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热力发电厂项目精装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17:00:00】
原公告链接: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河源市热力发电厂项目精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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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大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河源市热力发电厂项目精装修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工程类型 | 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
行政监督部门 | 公告性质 | 公开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17: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09:3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 18: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 18:00:00 |
招标文件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 河源市热力发电厂项目精装修工程 | 标段编号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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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投标截止时间 | **** 09:30:00 | 招标部分估计(元) | |
计划总投资(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
工程地址 |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定标方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保证金(元) | 30000.00 |
联合体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为1800吨。其中:本期规模为1200吨/日,配置2台600吨/日焚烧炉,配置1台35MW纯凝式汽轮机+1台35MW发电机。预留二期扩建空间。 | ||
企业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其他 | |||
其他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
附件信息 | |||
重要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