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
● 公告内容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13#楼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13#楼装修工程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以 ********-XM00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学院南路1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550㎡ 合同估算价 470.464255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17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装饰工程、拆除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采暖工程、弱电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550㎡ 合同估算价 470.464255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17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装饰工程、拆除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采暖工程、弱电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无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本工程对被北京市****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本工程对被北京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 )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 )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6.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地 址: 海淀区**** | 地 址: 北京市****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 史红盼、乔宗瑾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163.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0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