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江苏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苏发改投资发〔2024〕297号文、苏发改投资发〔2024〕4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和国家投资,项目法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江苏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工程水文测船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境内。
2.2本合同项目招标内容:24台遥控船、7台三体船、17个遥控船升降支架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2.3本合同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365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的遥控船或三体船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遥控船或三体船采购项目,只计单项合同中遥控船采购部分总金额(提供工程量清单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至****(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0;0.99;0.98,开标现场抽取;
β—T×α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1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江苏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江苏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工程水文测船标最高投标限价为802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中江苏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文测船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627 万元,江苏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工程水文测船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17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除资格业绩(不计分,一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业绩按以下评分办法计分: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遥控船或三体船设备采购项目业绩,50万元≤单项签约合同金额(合同签约价)<100万元,每提供1个得1分;单项签约合同金额≥100万元,每提供1个得2分。有多个合同业绩的,累计算分,满分为6分。 注: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遥控船或三体船采购项目,只以单项合同中遥控船或三体船采购及相关部分总金额(应提供相关金额的证明材料,不明确的将不予赋分)作为单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须以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为准(转包和分包合同不予赋分)。 | 6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设备选型响应性 | 设备配置、选型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24分,有1项不满足,扣1分,其中带“★”的指标,有1项不满足,扣3分。 注:须提供中国船级社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相应的检测范围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24 |
遥控船升降支架制作、安装 | 制作、安装方案可行,技术措施有保证,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安装调试 | 测船和ADCP设备探头调试方案描述详细、内容完整、过程清晰、步骤合理、方法正确的,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技术培训 | 技术培训方案详尽、内容全面、师资雄厚、计划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范围广泛、响应及时,且售后服务的措施落实、维护人员稳定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的,每高1%,在50分基础上扣1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下的,每低1%,在5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1、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50 | |
合计 | 100 |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水利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
邮编: 210019
联系人:马时春、王玉燕、陈军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 5251 7328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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