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夹岩移民安置点商贸中心”项目10kV配电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总投资:¥****.00元
5.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咨询、管理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直至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6.建设规模及内容:
6.1 10kV外线部分:
6.1.1 10kV主供电源:主供电源新建10kV电缆线路共300m(每个电缆头处至少预留3—5m余缆),电缆采用ZC-YJV22-8.7/15kV-3×300型铜芯电缆;新建4回电缆井1个。
6.1.2 10kV备供电源:备供电源新建10kV电缆线路共480m(每个电缆头处至少预留3—5m余缆),电缆采用ZC-YJV22-8.7/15kV-3×300型铜芯电缆。
6.2 配电部分:
6.2.1 10kV配电装置:
安装KYN28A-12型中置柜8台,其中10kV开闭所安装进线柜2台,馈线柜4台, PT柜1台,计量柜1台,安装48Ah直流屏1套。
6.2.2 配电变压器:
本项目需安装配变3台,其中:SCB11-630KVA变压器2台,SCB11-800KVA变压器1台。
6.2.3 低压配电部分:
安装低压配电柜共15台,其中:进线柜3台,馈线柜7台,无功补偿柜3台,联络柜1台,柴油发电机双电源柜1台,型号都采用GCK型低压开关柜。
6.3基础部分
6.3.1修建配电房基础1座,配电套安健环等设施。
7.建设地点:金海湖新区香田社区。
8.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服务周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施工(含设备)按照招标人划定的批次实施,每个批次工期为 60 天,考虑工程其他验收(如消防验收),每个批次正式通电时间不得晚于合同交付前 30 天。
备注:施工以监理单位下达进场开工的时间起进行计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竞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7)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1)电力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项目负责人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由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④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⑤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⑦如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专业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书有明确分工的,按其分工确定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⑧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2:00 ,14:30至17:00)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贵州省毕节市****
获取方式:
1. 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提供本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邮箱获取:以上资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
报名费:3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贵州省毕节市****601室)
五、开启
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贵州省毕节市****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供应商必须在****10:00时前通过银行转账或者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20000.00元)。
如采用保函形式:需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保函,投标供应商必须在****10:00时前提交一份原件至本公司处,并领取本公司开具的收据附于响应文件内。
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向点击登录查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10:00时前到本公司领取收据附于响应文件内。
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未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麻园支行
账 号:********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8285739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