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和《西华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大学生点击登录查看审定等程序,拟确定教育学院2024级1班邓美婷等3376人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现将名单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10月10日下午6时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工部或纪委反映(联系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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