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拟对住院患者以及医护人员的餐饮配送服务选择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递交餐饮配送服务方案和报价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餐饮配送服务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服务年限:二年
五、具体情况要求
六、选择目的
本次选择供应商目的,为了确保医院患者以及医护人的餐饮配送工作能够正常供应,确保医院患者以及医护人的饮食安全和服务质量。
七、选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第二章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故本次招赁意向受让方(意向承赁方)报名资格条件设置为:
1、当前正在从事餐饮经营并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应经营证照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机构经营项目;
3、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取得有个人健康证。
4、要提供1一3间合作单位的合约作为参考依据。
5、餐厅菜品留样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做法,每样菜品独立留样, 放置固定留样冰箱进行保存,留样保存时间为3天。
6、由专业的恒温车辆送餐负责运输到医院指定地方,路程不超过30分钟内的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提交资料要求
(一)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的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业绩不少于1一3间合作单位的合约作为佐证资料。
(四)提供食品供应配送、价格方案。
(五)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九、投标文件必须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潜在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院保卫科领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