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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堤顶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辽宁沈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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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堤顶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修建堤顶道路 589.025千米,本次主要对辽河干流防洪提 升工程堤顶路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堤顶路工程涉及的原材料、中 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堤顶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堤顶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3.具备国内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4.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 CMA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9月 30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 10月 11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 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 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单位发票开具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12日 13时 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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