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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359号)标的51沙河口区西南路556号51号仓库

辽宁大连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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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
标的名称 (2024年第1359号)标的51:沙河口区****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0.72
公告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现场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网络竞价时间 **** (开始时间****10:00)
统一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大连市**** 出租面积(平方米) 20.46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年) 1
免租期限(年) 配套设施
租金挂牌价格 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租金参考地段 参考租金
原租赁合同租金 租金评估值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1、标的名称:大连市****
交易条件
公告期 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出租方案》和《大连华晟外经贸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外出租房地产涉及的年租金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致资评[2024]字第1017号)。 2、本项目出租标的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至****,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3、原承租方若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的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于本项目挂牌期间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承租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未在挂牌期间提交承租申请及受让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行使优先承租的,视为放弃承租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4、本项目标的资产未办理房产证,出租方承诺对该出租标的享有所有权,不存在已经出租或设定抵押等权利瑕疵。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原承租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与原承租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非原承租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与非原承租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产生除原承租意向承租方之外的符合条件的非原承租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原承租意向承租方就最高报价在限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表示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意向承租方逾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意向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承租方;若原承租意向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 4、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承租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但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以上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设定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747X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李女士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8:30-17:00)
项目报名 谷女士
报名电话 ****(工作时间8:30-17:00)
现场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地址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附件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查看附件信息
附件1:资产出租明细表 查看附件信息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如对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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