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我司于与024年9月12日发售的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碎石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现将本次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做如下补遗说明:
一. 招标文件中第三卷第七章第节投标报价资料第6.1条投标物资报价表中包件01的物资序号1的物资名称“反击破碎石”改为“碎石”;规格型号“5-10㎜”改为“5-25㎜”;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修改。
二. 各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中填报价时,物资名称中的“碎石花岗岩 5-20mm”应填反击破碎石价格。
三.本招标文件中碎石计量单位立方米和吨之间的换算系数为1.5, 例如1立方米=1.5吨。
特此澄清。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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