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沧州市-泊头市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5841平方米,新建一座框架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491.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31.37m2,地下建筑面积为460.35m2。新建一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9.91m2,同时配套室外管网、绿化、电气、停车位、场地硬化等工程;安装充电桩、车棚及变压器等工程。 2.建设地点:泊头市****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注册(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格证书
3.1.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工程建设内容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期要求
3.1.6其他要求:3.8.1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不得少于2人)。 3.8.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 至 ****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7.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范围: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区间五: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2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7.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以中标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7.4本项目监督部门:泊头市****
点击登录查看,****@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泊头市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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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