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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400号】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平顶山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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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鲁山县****

递交时间:**** 20:3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8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 54

第六章 招标人要求............................................................................................................................. 5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

投标文件.............................................................................................................................. 59

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1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2

(一)投标函...................................................................................................................... 62

(二)投标函附录.............................................................................................................. 63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6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64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4

(二)授权委托书.............................................................................................................. 65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65

四、投标保证金.................................................................................................................. 66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7

六、施工组织设计.............................................................................................................. 68

七、运营方案...................................................................................................................... 69

八、项目管理机构.............................................................................................................. 70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70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71

九、资格审查资料.............................................................................................................. 75

十、其他材料...................................................................................................................... 7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鲁山县****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代码:****-04-01-853047)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2 招标编号:****

3 建设地点:位于鲁山县;

4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694.33㎡,其中冷链物流中心2栋建筑面积8622.8㎡,调度配送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832.44㎡,污水处理设施816.69㎡,消防水池及泵房300㎡,园区****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工程保修,项目建成后的委托运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②建成管理、维护、运营部分:招标范围内所有运营工作。运营单位需按照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减少运营成本,降低运营管理风险。运营期间遵守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在考虑项目收益的同时必须首先顾及项目的社会属性,维护公共形象,保证项目的社会效益。运营费用需经过招标人认可。

6 施工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

7 合作期限:承包人经营期限为30年;

8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2 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

技术负责人: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凡是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 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 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2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运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 10 月 28 日23时59分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10 月 29 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10 月 29 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

6、监督人:鲁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837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1.1.4

项目名称

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鲁山县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专项债券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工程保修,项目建成后的委托运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②建成管理、维护、运营部分:招标范围内所有运营工作。运营单位需按照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减少运营成本,降低运营管理风险。运营期间遵守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在考虑项目收益的同时必须首先顾及项目的社会属性,维护公共形象,保证项目的社会效益。运营费用需经过招标人认可。

1.3.2

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

1.3.3

施工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2 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

技术负责人: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凡是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 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 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2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运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对招标文件等内容中的问题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实质性问题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给予答复。(如有)。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澄清、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对招标文件、清单内容中的问题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29 日 8 时 4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等。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联合体投标的需牵头人提供):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8 日23时59分前;

(3)递交形式:转账或保函。

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形式中的任一种递交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 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中原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 “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绑定投标 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平 顶 山 ) 电 子 化 交 易 系 统“电子保函申请”中自 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投标文件上传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 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少缴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7)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202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3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

3.6.4

投标文件备份份数

壹份。(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4.1.2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一人。(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平顶山市****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数量和评审工作量,可由多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项目只能由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如出现不足情形,按实际数量推荐)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与公告发布媒体相同。

8.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2

其他要求

9.2.1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人无故更换项目经理时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更换项目经理时将被处以施工项目总造价2%的违约金。

9.2.2

中标的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事请假,否则每缺岗一次处以10000元违约金,连续缺岗10日以上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时可处以10万元违约金或直接解除合同。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招标人对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9.2.3

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2.5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及招标范围外零星附属工程,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承诺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及优惠比例进行结算。

9.2.5

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赔偿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并按每拖延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工期提前时可给予同等条件的奖励。

9.3

工程款支付办法

开工后,乙方提供拨款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依据合同约定经监理和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可预付合同总额30%的工程款,以后根据工程进度,可支付至合同总额80%的阶段款,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可拨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工程款,待工程运行一年后,经甲方复检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工程款,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且乙方拒不维修的,将剩余的工程款转为维修基金,不足部分乙方补齐。

9.4

本文件未列明之处,按招标要求、投标承诺、以及施工承包合同中专用条款约定为准或双方另行协商。

9.5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1条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等的也可以重新招标。

9.7

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

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36元

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出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不予评审。

9.8

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

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9.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着重提出部分为准(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无着重提出部分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9.10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中的提示性文字,可不照抄照搬。招标公告和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 、变更等均以监督部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为准, 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实质性条款)

11.1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1.2根据平顶山市****

11.3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1.4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用于招标的施工图纸相比,在施工工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动时,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包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包含±15%)以上时,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11.5根据豫建设标[2014]29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材料费的风险由发承包商双方承担,即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材料的价格涨幅度在5%(包含5%)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过5%的部分据实调整,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材料的价格跌幅在5%(包含5%)范围内时,价格风险由招标人承担;跌幅超过5%以外部分据实调整。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以当期的《平顶山工程造价》公布价格或招标人认可的市****

11.6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签证价格确定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11.7招标范围外零星附属工程,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新增加工程按投标承诺的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及优惠比例确定为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11.8投标人投标的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即为中标合同价,除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材料价格风险调整办法按11.4、14.5、11.6条款相应规定执行外,其他不再调整。投标人应结合自身能力,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和施工环境等方面因素,慎重报价;投标报价为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的报价;

11.9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结合施工现场及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投报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投报的投标总价已包含了为实施此项目的一切费用,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11.0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依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附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按中标价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附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予以支持。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至交易平台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及时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交易平台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

(6)招标人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平台上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上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运营方案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结合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7。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农民工担保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3.6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6.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3.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6.5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3.6.6 本项目开标时不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申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5.2开标异议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4人。(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6.1.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2)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3)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如有)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9.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提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施工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施工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对招标人要求的响应

符合第六章“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内容及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承诺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 分

技术标:50 分

综合标:10 分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如果有效投标人个数多于 5 家(含 5 家),则:评标基准 价=最高投标限价×50%+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 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50%。

(2)如果有效投标个数少于 5 家(不含 5 家),则:评标基准 价=最高投标限价×50%+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50%。

(3)其中,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 100%—95%(含 100%、95%)区间范围的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超出该范围的报价 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若投标人报价均不在该范围则评标基准值为招标人提供的 招标控制价×98%。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式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条款号

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2.2.4 (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

报价(40 分)

1)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得 38 分;

2)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按扣 1 分的比例进 行扣分,扣完为止;

3)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1%按加 0.5 分的比例 进行加分,最高加 2 分;

4)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4%时,每再低1%扣1 分的比例 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2.2.4(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内容完整性

0-1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 要求。

1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 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 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 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 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 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 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 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 工,不得偷工减料。

1.5<得分≤3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 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 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 料。

1≤得分≤ 1.5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1.5<得分≤3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 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 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 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 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 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 1.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 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 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 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 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 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 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 到河南省《城市****

1≤得分≤2

工期保证措施

1-3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 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5<得分 ≤3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 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 1.5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 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 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 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 PC 构件的供应 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 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 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 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0.5-2分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 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得分≤2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 ≤1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1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0.5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3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 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 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 用性。

1.5<得分 ≤3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 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 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 1.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 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 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 ≤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 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 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 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2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 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2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 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 ≤1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 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 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2.2.4(2)技术标

运营方案(15分)

(0-15分)

运营管理维护方案、目标与计划1-5分

根据其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在响应的分值期间进行打分,缺项时按0分计。

应急处理方案1-5分

运营时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5分

2.2.4 (3)综合标

综合标(10分)

履职尽责承诺(0-4 分)(不提供则该项得 0 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3<得分≤4>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2≤得分≤3

优惠承诺(4 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 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3<得分≤4>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 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1≤得分≤3

综合评价 (1-2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实力、施工水平、投标文件的 制作及响应水平以及未量化的评标因素等进行综合评 价,在 1-2 分间酌情给分。

注:上述内容如果出现缺项则该项得 0 分,不缺项时不少于最低分。

注: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商务标清标内容

注:不在下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均不能作为清标的依据或理由。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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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3)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4)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工程量清单+单价。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签署页)

发包人:(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联合体成员:(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2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 1 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 份数: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

联合体牵头方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

联合体成员方一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

1.10 知识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 以发包人名义 )编制 的《发包人要求》 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 归 属: 。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 。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 用的专利、专有技 术、技术秘密的使 用费的承担方 式 。

1.1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 ,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 于 建 筑 信 息 模 型 技 术 的 开 发 、 使 用 、 存 储 、 传 输 、 交 付 及 费 用 约 定 如 下: 。

第 2 条 发包人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 。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 。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 。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 。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 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 发包人人员职务: ; 发包人人员职责: 。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工程师权限: 。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 ;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 具体约定: 。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 。

第 4 条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 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 险证明的违约责 任: 。

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 任: 。

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

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 限: 。

4.4.2 关键人员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 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 求: 。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4.6 联合体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 。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

第 5 条 设计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 。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 : , 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 。

5.3 培训

培训 的 时长为 ,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 的人 员、设施和其 它必要条件 为 。

5.4 竣工文件

5.4.1 竣 工 文 件 的 形 式 、 提 供 的 份 数 、 技 术 标 准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要 求: 。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 。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 。

第 6 条 材料、工程设备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 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 。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 单: 。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 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 ,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 ,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

6.4.3 隐蔽工程检查

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 。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

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 。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 。

第 7 条 施工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 。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 。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 。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 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 时 设 施 的 费 用 和 临 时 占 地 手 续 和 费 用 承 担 的 特 别 约 定: 。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

7.3 现场合作

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 。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 。施 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

7.6 安全文明施工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

7.6.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 。

7.10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 。

第 8 条 工期和进度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 。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 特 殊 情 形: 。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 。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 程 师 在 收 到 进 度 计 划 后 确 认 或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的 期 限: 。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 。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 。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 。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或人民币金额为: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 为: 。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 。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

第 9 条 竣工试验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 。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 。

第 10 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 、 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 式: 。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 求: 。

10.3.2 接 受 工 程 时 承 包 人 需 提 交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的 类 别 、 内 容 、 份 数 和 提 交 时 间: 。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

10.4 接收证书

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 。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 。

10.5.3 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 。

第 11 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 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 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 天内,向承包人 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 。

第 12 条 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 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 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

第 13 条 变更与调整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 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日内审 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 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 包 人 提 出 的 合 理 化 变 更 建 议 的 利 益 分 享 约 定: 。

13.3 变更程序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 属 于 依 法 必 须 招 标 的 暂 估 价 项 目 的 协 商 及 估 价 的 约 定: 。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

第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4.2.2 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 预付款担保形式: 。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

承 包 人 提 交 进 度 付 款 申 请 单 的 格 式 、 内 容 、 份 数 和 时 间: 。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 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支付违约金。

14.4 付款计划表

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 。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 。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 。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 于 竣 工 付 款 证 书 异 议 部 分 复 核 的 方 式 和 程 序: 。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在此情形下,质量 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 14.6.1 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 质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

第 15 条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5.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第 16 条 合同解除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第 17 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 通 用 合 同 条 件 约 定 的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之 外 , 视 为 不 可 抗 力 的 其 他 情 形: 。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第 18 条 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 。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 、工程设备和临 时工程等 办理财产保 险 的特别 约 定: 。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2 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条件: 。

18.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第 20 条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 同 当 事 人 是 否 同 意 将 工 程 争 议 提 交 争 议 评 审 小 组 决 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 评审机构: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

20.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

20.3.3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21 条 运 营 条 款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名称: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张官营镇闫庄村

项目运营范围:厂区日常租赁经营

二、合作模式:

(1)发包人出资6000万元,发包人投资建设该项目,若该项目投资超过6000万元,超出部分由承包方承担。

(2)建成后发包人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在经营中采购的设备资产归属承包人所有,但承包人采购的设备资产,采购合同报发包人备案。

(3)园区建设完成后,由承包人采用租赁方式生产经营,负责园区的生产和管理活动,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承包人负责。

(4)发包人监督承包人对厂区的使用状况。承包人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合法经营,享有自主经营权,发包人对自身固定资产有管理权,承包人每半年度据实向发包人书面报送财务报表。

(5)承包人根据生产经营购置配套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价值不低于 500 万元,需提供合同以及发票,该生产设备购买进场后自动成为承包人履约担保物,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抵押业务。设备的购置计划安排,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提供。

(6)承包人应当为经营项目,设立专门的财务账目。承包人其他经营活动,与该项目无关,承包人不得用其他公司用于该租赁经营项目。

(7)合作期限:承包人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期满双方协商。合作期限自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合作期限结束后同等条件下,承包人有权优先继续签订运营协议,具体合作方式另行签订新合同。

三、收益模式

(1)承包人需对发包人支付租金,租金为发包人专项债还本付息金额。扣除承包人租金外的净收益部分,发包人还需享有额外保底收益。

(2)承包人需支付的租赁经营费用为该项目租金以及保底收益金额,承包人合作经营费用支付时间,从发包人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3)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指定日期前20天将租金及发包人收益拨付至指定账户。

四、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①发包人负责园区建设及附属工程,园区建设完毕后,固定资产归发包人所有。

②发包人办理园区建设的相关手续,为承包人基础工作创造条件,包括评审立项、选址规划、投资建设等工作。

③发包人协助承包人为其经营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④发包人负责协调政企关系、相关政策,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保障承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时间。

(5)发包人配合申请国家各级政府对项目的奖补等政策落实。

(二)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①承包人为园区内生产经营活动实际经营人,负责办理自身生产经营所需手续。

②承包人负责使用期间园区内相关基础设施维护,并保证在合同期满后按时归还发包人(归还发包人时,能够正常使用)。

③承包人在经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生产经营产生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单独承担。

④合同期间承包人不得将租赁经营权(合作经营权)私自转租其他个人或者公司使用。

⑤承包人因生产经营或其他应用需要,在合同期间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承包人投资建设,固定资产归承包人,后续该资产处置情况双方协商。

五、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专项债还款明细表》(第十二项)载明的时间前组织完成无偿转给发包人收益份额,以完成发包人当期还款额。逾期完成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五年期贷款市****

(2)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内,发包人所获得及投资的土地使用权、园区及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土地使用权、园区及设备转租、抵押、变卖给任何第三方,若承包人有以上行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原价2倍赔偿发包人。

(3)双方应遵守相关约定,若单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免责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事由,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时,则在相应范围内得以免除其协议义务;

(2)不可抗力事由:火灾、水灾、台风、海啸、地震、天灾、瘟疫、意外事故;战争、封锁、禁运、战争威胁、恐怖袭击、战争性情况;暴动、暴乱、非暴力骚乱;

(3)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送达另一方,并且随附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及合作过程中的所有内容严守保密义务,未经合作方许可,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信息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八、争议解决机制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以向鲁山县人民法院起诉。协议首部载明的地址可作为诉讼、通知等方式的送达地址。

九、退出机制

9.1、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②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90天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该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③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④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9.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续约协议。

十、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时,以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为准。

(3)此专项债券资金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资产或承包人还本付息完成后专项债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属问题,根据上级政策再行调整。

十一、还本付息金额表:

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专项债还款明细表

还款时限

期初本金

本期偿还

利率

应付利息

应付本息合计

第一年

3.34%

100.2

100.2

6000

3.34%

100.2

100.2

第二年

3.34%

100.2

100.2

6000

3.34%

100.2

100.2

第三年

3.34%

100.2

100.2

6000

3.34%

100.2

100.2

第四年

3.34%

100.2

100.2

6000

3.34%

100.2

100.2

第五年

3.34%

100.2

100.2

6000

3.34%

100.2

100.2

第六年

3.34%

100.2

100.2

6000

60

3.34%

100.2

160.2

第七年

5940

3.34%

99.198

99.198

5940

60

3.34%

99.198

159.198

第八年

5880

3.34%

98.196

98.196

5880

60

3.34%

98.196

158.196

第九年

5820

3.34%

97.194

97.194

5820

60

3.34%

97.194

157.194

第十年

5760

3.34%

96.192

96.192

5760

60

3.34%

96.192

156.192

第十一年

5700

3.34%

95.19

95.19

5700

120

3.34%

95.19

215.19

第十二年

5580

3.34%

93.186

93.186

5580

120

3.34%

93.186

213.186

第十三年

5460

3.34%

91.182

91.182

5460

120

3.34%

91.182

211.182

第十四年

5340

3.34%

89.178

89.178

5340

120

3.34%

89.178

209.178

第十五年

5220

3.34%

87.174

87.174

5220

120

3.34%

87.174

207.174

第十六年

5100

3.34%

85.17

85.17

5100

120

3.34%

85.17

205.17

第十七年

4980

3.34%

83.166

83.166

4980

120

3.34%

83.166

203.166

第十八年

4860

3.34%

81.162

81.162

4860

120

3.34%

81.162

201.162

第十九年

4740

3.34%

79.158

79.158

4740

120

3.34%

79.158

199.158

第二十年

4620

3.34%

77.154

77.154

4620

120

3.34%

77.154

197.154

第二十一年

4500

3.34%

75.15

75.15

4500

300

3.34%

75.15

375.15

第二十二年

4200

3.34%

70.14

70.14

4200

300

3.34%

70.14

370.14

第二十三年

3900

3.34%

65.13

65.13

3900

300

3.34%

65.13

365.13

第二十四年

3600

3.34%

60.12

60.12

3600

300

3.34%

60.12

360.12

第二十五年

3300

3.34%

55.11

55.11

3300

300

3.34%

55.11

355.11

第二十六年

3000

3.34%

50.1

50.1

3000

600

3.34%

50.1

650.1

第二十七年

2400

3.34%

40.08

40.08

2400

600

3.34%

40.08

640.08

第二十八年

1800

3.34%

30.06

30.06

1800

600

3.34%

30.06

630.06

第二十九年

1200

3.34%

20.04

20.04

1200

600

3.34%

20.04

620.04

第三十年

600

3.34%

10.02

10.02

600

600

3.34%

10.02

610.02

总合计

6000

4659.3

10659.3

计算依据:本表按照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项目实施方案,每半年还息一次,第6年起每年还本一次,还本金额为6-10年每年60万,11-20年每年120万,21-25每年300万元,26-30每年600万元。专项债利率年化3.34%,期限30年。


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

本招标文件及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等,以及招标过程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的通知、答疑、控制价等,是本次招标时招标人所能提供的所有资料,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以外的、以及投标人据此所做出的理解、推论等均不能做为本次招标的依据,其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也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定额套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配套的相关文件等;

2.税金 9%计取,其他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计取:

3.材料价格按平顶山市定额站发布的2024年《平顶山工程造价》第二期中的材料价格并参照当地市场价调整计入。

六章 招标人要求

一部分 项目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鲁山县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694.33㎡,其中冷链物流中心2栋建筑面积8622.8㎡,调度配送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832.44㎡,污水处理设施816.69㎡,消防水池及泵房300㎡,园区****

1.3 工程性质:新建项目。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工程保修,项目建成后的委托运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②建成管理、维护、运营部分:招标范围内所有运营工作。运营单位需按照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减少运营成本,降低运营管理风险。运营期间遵守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在考虑项目收益的同时必须首先顾及项目的社会属性,维护公共形象,保证项目的社会效益。运营费用需经过招标人认可。

1.5 施工工程控制价:****.36元;

1.6 施工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1.7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1.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1.9 施工安全目标: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

1.10 材料要求

1.10.1、材料(设备)要求:

承包人所采购的各项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场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和办理相关手续。

1.10.2、总体要求

1①.施工期间,材料进场前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确认,所选材料方可进场;材料进场的同时,必须提交材料生产厂家(或办事处)出具的确认书及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清单;招标人有权随时到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招标人有权进行索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承包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使用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出具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等资料。招标文件有约定的材料范围,必须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采 购。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可以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服从该要求。

③.因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派驻项目现场人员要求

1.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为最低配置,项目部必须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增配相应专业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满足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2.承包人必须配备2个专职人员负责协助发包人内业整理、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汇报材料制作、项目宣传材料制作等相关工作。

3.投标文件列明的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自开工之日前全部到位,且每周驻场不得少于5天,否则招标人有权可以单方面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招标人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未经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若因投标文件所配备的管理人员能力无法胜任相 应岗位职责,招标人有权要求对相应人员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相应违约金。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 妨碍治安的行为。

3.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 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 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 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5.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6.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 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和《河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豫建

(2017)121号"、《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等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范标 准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措施。

8.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9.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平顶山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规定,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其他说明和要求

1.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全部内容,若发现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有违反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等主要条款的行为,将予以相应的处罚。

2.投标人须应自行熟悉掌握工程属地的规划、人防、消防、环保、防雷、市政、电力、自来水、燃气、广电、通信、电梯特检等职能部门的规定,设计图纸应符合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其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手续等由承包人安排专人代为办理。

4.投标人应充分现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临时办公及住宿场所等费用,施工单位请对此充分考虑谨慎报价,费用自行考虑。

5.本项目应充分考虑施工对周围现状建筑物、人员、道路及管线的影响, 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 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再进行调整。

6.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结构风险及施工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确保主体结 构安全可靠。

7.本工程现场施工以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人防、消防、环保、防雷、市政等职能部门审查合格 的施工图为准进行施工。

五、运营条件

1、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名称: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张官营镇闫庄村

项目运营范围:厂区日常租赁经营

2、合作模式:

(1)发包人出资6000万元,发包人投资建设该项目,若该项目投资超过6000万元,超出部分由承包方承担。

(2)建成后发包人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在经营中采购的设备资产归属承包人所有,但承包人采购的设备资产,采购合同报发包人备案。

(3)园区建设完成后,由承包人采用租赁方式生产经营,负责园区的生产和管理活动,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承包人负责。

(4)发包人监督承包人对厂区的使用状况。承包人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合法经营,享有自主经营权,发包人对自身固定资产有管理权,承包人每半年度据实向发包人书面报送财务报表。

(6)承包人根据生产经营购置配套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价值不低于 500 万元,需提供合同以及发票,该生产设备购买进场后自动成为承包人履约担保物,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抵押业务。设备的购置计划安排,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提供。

(6)承包人应当为经营项目,设立专门的财务账目。承包人其他经营活动,与该项目无关,承包人不得用其他公司用于该租赁经营项目。

(7)合作期限:承包人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期满双方协商。合作期限自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合作期限结束后同等条件下,承包人有权优先继续签订运营协议,具体合作方式另行签订新合同。

3、收益模式

(1)承包人需对发包人支付租金,租金为发包人专项债还本付息金额。扣除承包人租金外的净收益部分,发包人还需享有额外保底收益。

(2)承包人需支付的租赁经营费用为该项目租金以及保底收益金额,承包人合作经营费用支付时间,从发包人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3)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指定日期前20天将租金及发包人收益拨付至指定账户。

4、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①发包人负责园区建设及附属工程,园区建设完毕后,固定资产归发包人所有。

②发包人办理园区建设的相关手续,为承包人基础工作创造条件,包括评审立项、选址规划、投资建设等工作。

③发包人协助承包人为其经营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④发包人负责协调政企关系、相关政策,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保障承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时间。

(5)发包人配合申请国家各级政府对项目的奖补等政策落实。

(二)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①承包人为园区内生产经营活动实际经营人,负责办理自身生产经营所需手续。

②承包人负责使用期间园区内相关基础设施维护,并保证在合同期满后按时归还发包人(归还发包人时,能够正常使用)。

③承包人在经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生产经营产生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单独承担。

④合同期间承包人不得将租赁经营权(合作经营权)私自转租其他个人或者公司使用。

⑤承包人因生产经营或其他应用需要,在合同期间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承包人投资建设,固定资产归承包人,后续该资产处置情况双方协商。

5、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鲁山县肉食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专项债还款明细表》(第十二项)载明的时间前组织完成无偿转给发包人收益份额,以完成发包人当期还款额。逾期完成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五年期贷款市****

(2)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内,发包人所获得及投资的土地使用权、园区及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土地使用权、园区及设备转租、抵押、变卖给任何第三方,若承包人有以上行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原价2倍赔偿发包人。

(3)双方应遵守相关约定,若单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运营方案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总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

……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 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 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 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

年 月 日

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 愿以人民币大写 ( )(¥ ) 的投标总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任何缺陷。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共计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目标: 。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8.我方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费。

9.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10.我方响应招标文件中“权利和义务”和“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级别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级别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级别

证书 编号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施工工期

施工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

施工安全目标承诺

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转账形式,须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及银行基本户证明材料扫描件;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须附电子投标保函回执单扫描件(电子投标保函回执单须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运营方案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 项目经理简历表

1、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提供。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注册证书名称

专业

注册编号

毕业 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 3: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提供。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级别

专业

证书编号

毕业 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简历表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应附其成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资格证或岗位证(如有)、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等)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附 5: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十、其他材料

备注:投标人应当仔细核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标条款和评标标准,提供投标人认为应当附加 的其它内容,以充分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为评标打分提供充分依据。如果投标人未能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无效标或者无法得分。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所有成员的)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公平、公正、公开,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标段)交易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 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 平竞争。

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中标机会。

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中标, 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不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

常进行。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 行合同。

六、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 应规章制度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所有成员的)


投标人把以下内容按标书内容填写完善附到投标文件最后一页

牵头人名称:

统一代码号:

公司地址:

联合体成员:

统一代码号:

公司地址: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

运营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项目组成人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绩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业绩项目名称:

业绩项目负责人名单:

业绩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业绩合同金额:

业绩合同签订日期:

业绩验收日期: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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