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议出让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北侧商业地下负一层面积 540.3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该项目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海南省扶贫工业开发区总公司,地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表土地面积为5738平方米,地表土地使用期限至****止,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18)海口市****
拟出让地下空间地块坐落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北侧商业地下负一层,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540.3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年限40年。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海南省扶贫工业开发区总公司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海口日报和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http:****)。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收发文室(市****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利珠,电话****。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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