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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义乌市拘留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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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义乌市拘留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义乌市拘留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义乌市拘留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企业;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7)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 articleId=S8Z06VmJxsCdL2ZERIoO9w==,https:**** articleId=S8Z06VmJxsCdL2ZERIoO9w==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①标前准备: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申领操作流程(目前“政采云”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支持浙江汇信CA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义乌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义乌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春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055

质疑联系人: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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