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 10:06:35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北京联通数字微波通信设备需求,启动了本次采购(因“中国联通北京市****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E-BAND数字微波通信设备及相应的安装服务,预估规模数量70套;非视距微波通信设备-集成天线型及相应的安装服务,预估规模数量为22端;非视距微波通信设备-外接天线型及相应的安装服务,预估规模数量为10端;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 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不含税),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招标人将以各标包采购预算金额*对应中标份额作为合同上限金额与中标人签署框架协议。
1.2.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2.4 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2.5 ※供货期:
标包一: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货,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测;
标包二: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货,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测。
1.2.6 ※供货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7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36个月。
1.2.8 ※履约保证金:对中标人各收取10万元人民币,收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现金或无条件银行保函,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1”
1.3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
标包一:E-BAND数字微波:采购内容为E-BAND数字微波通信设备及相应的安装服务,预估规模数量70套;采购预算金额为700万元(不含税);根据中标原则最终确定2名或1名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
标包二:非视距微波:采购内容为非视距微波通信设备-集成天线型及相应的安装服务,预估规模数量为22端;非视距微波通信设备-外接天线型及相应的安装服务,预估规模数量为10端;采购预算金额为300万元(不含税);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格):
标包一:采用单价的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为:E-BAND数字微波通信设备59,800.00元/套(不含税);
标包二:采用单价结合联动系数的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为:集成天线型79,800.00元/端(不含税)。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适用于所有标包):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2.2.1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
2.3 进网许可证(适用于所有标包):
2.3.1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进网许可证(须提供上述要求证书的原件扫描件)(验真网址:https:****);
2.3.2 若投标人暂未完成满足要求上述要求的进网许可证办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中标,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90天内、具备满足要求上述要求的进网许可证并在办理完成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直接扣罚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须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2.4 核准证书(适用于所有标包):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须提供上述要求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注:验真网址:https:****
2.5 业绩要求:
适用于标包一:投标人须提供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签署的分组式数字微波通信设备类销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适用于标包二:投标人须提供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签署的非视距微波通信设备类销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6 样品要求:
适用于标包一: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套符合以下要求的E-BAND数字微波通信设备所投产品的样品:
(1)产品表面须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
(2)产品机盒标签至少包含铭牌、合格证、静电保护、辐射警示、接地点、高温警示。
适用于标包二: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对(两端)符合以下要求的非视距微波通信设备-集成天线型所投产品的样品:
(1)产品表面须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
(2)产品机盒标签至少包含铭牌、合格证、静电保护、辐射警示、接地点、高温警示。
2.7 人员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2.7.1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服务人员;
2.7.2 服务人员均须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作业证或高处作业证)(验真网址:https:****);
2.7.3 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并提供服务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登高作业证或高处作业证、投标截止日前90天内任意一个自然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8 信誉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2.8.1 ****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8.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8.3 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8.4 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8.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则应答无效,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2.9 其他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2.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4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9.5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9.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7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9.8 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9.9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9.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9.11 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9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https:****)获取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招标。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招标。
4.1.3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登录后,进入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找到要参与的项目,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将项目加入到购物车中,选择“网上支付”的方式并进行结算,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招标文件售价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开具:关注 “普天招标”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专区****
支付方式:沃支付,通过“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人须在购买标书前,开通联通“沃支付”功能,并通过“沃支付”付费购买标书,如未及时办理成功对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所产生后果,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2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3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指南(账户注册、操作指导手册、购买标书操作、投标指导视频)投标人可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https:****)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
5.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https:****)递交,无须递交纸质文件。招标人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电子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并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5.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天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建议尽早在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要求:详见2.6 样品要求;
6.2 样品递交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3 样品递交地点:北京市****第五会议室;
6.4 样品的退还: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入库招标人仓库不退还,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6.5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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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
邮 编: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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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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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王祖妍(招标文件发售)
电 话:****
传 真:/
项目负责人:梁艺曦、刘婷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potevio.com、****@potevio.com
网 址:www.potevio.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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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告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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