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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总承包第六公司]建工总承包第六公司绩溪县臭鳜鱼预制菜原料供应基地建设项目 EPCO绩溪县臭鳜鱼预制菜原料供应基地建设项目EPCO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宣城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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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臭鳜鱼预制菜原料供应基地建设项目EPCO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总承包分公司工程分发包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绩溪县臭鳜鱼预制菜原料供应基地建设项目EPCO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绩溪县臭鳜鱼预制菜原料供应基地建设项目EPCO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

2、项目概况:绩溪县****

3、采购编号: ACEG- ;

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所有地基进行夯实处理施工;以及工程资料填写、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约定与此有关的全部施工内容。承包人有权对施工内容和范围进行调整,且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分包人按承包人调整的内容和范围组织施工。承包人有权对清单中分包人未施工部分予以扣除。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6、工程地点:绩溪县****

7、控制价: 963636.30元(含9%增值税),本次询价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8、工期:30日历天(暂定,由甲方实际通知入场时间为准)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需提供证明资料)。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资质、证书类要求: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 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基础工程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施工内容及金额,须另附工程量清单,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其它要求:分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3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员C证。

6、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8、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

四、报价方式

****24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 。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进度款支付

(1)、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各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项目建设单位付款为前提。资料不全、报送超比例、报送超时限的当期不予结算。付款方式为转账或采用金融工具,包括不限于安建保理、内部产业链融资产品等,如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不高于工程款50%为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所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另行支付资金和利息)。(2)、中标人每月20日前申报工程结算,每月应支付的分包工程款须在招标人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支付。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3)、分包工程完工后、付至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4)、招标人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后如无任何遗留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将质保金(扣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一次性无息返还给分包人。分包人收款前须向承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规的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其中结算金额的3%需开具安全生产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单独开票,对结算价、合同价无影响。)

八、重要提示

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乙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肆万元整 (¥:40000.00),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3、项目正在设计优化阶段,本次招标工程量均为暂估,后期工程量如有较大调整,中标人进场后不得以工程量增(减)等任何理由提出涨价或者拒绝施工。

4、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乙方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背心、机械贴纸等标识标牌由工程甲方统一采购,统一标识,费用按照甲方采购价格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期足额缴纳,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集团黑名单。”

7、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乙方;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1、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黑名单”期满后,合同或业务承办部门按照“黑名单”认定流程进行报批,认为整改合格的,移出“黑名单”。

12.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12.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12.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1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参考工程量,不作为最后结算时的依据,最终结算量不超过建设单位与招标人结算量,且中标人不得以工程量发生变更为理由更改投标单价。

15、乙方运至现场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管理、如丢失、损坏与招标人无关,乙方自行管理。材料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投标人承担。

16、综合单价内包含3%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单独列项。但对结算价、合同价无任何影响。

17、中标人进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或者停工甩项,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清理退场。

18、招标人不提供工人宿舍及现场办公室,投标人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后报价。

19、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发生争议时,争议期间投标人不得停工或怠工,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因投标人违约导致现场施工进度滞后的,投标人承担因进度滞后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投标人在采购人及业主、监理单位等要求的规定期限内,仍然未能恢复施工并达到施工进度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扣除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已完未支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等,剩余未完工程量采购人将另行指定分包完成,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20、承包人不提供任何施工机械,全部由工程分包人提供,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1、主要投入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投标申请人主要投入人员最低要求

名称

资历要求

人数

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

/

1

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安全员

具有有效期内的资格证

1

安全员C证

注:分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3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员C证。

九、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肆万元整 (¥:40000.00),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其主动弃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建工新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支行

银行账号:****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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