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肇财采购〔2024〕16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财政金融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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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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