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项目概况
02
公告期限
03
与采购有关的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方在确定成交分包商后,询价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项目工作内容、结构、规格、数量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分包商。
3、本次施工内容若在验收阶段出现验收不合格,属分包商责任的,分包商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材料等相关费用,若未按时交付影响询价方申请验收,分包商必须承担由此给询价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分包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劳务作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3)询价响应内容、项目特征、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如有报价方恶意低价报价视为无效。
5、报价方报价需提供劳务备案资质,建筑公司报价需提供劳务分包经营范围。
04
报价方式及报价文件要求
2、报价文件填写打印好后加盖公章,按公告期限要求将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3、投标人缴纳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则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至投标人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作为附件,发至我公司指定邮箱****@163.com,否则视为投标无效,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账号:****0678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远支行
05
公开询价内容
注:所有作业人员、机械设备进入项目现场需由中标人购买保险、如若因中标单位作业人员操作、管理、或个人过失产生的安全意外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
06
现场勘察
07
联系方式
08
扫码获取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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