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专业类别符合项目实际并证企相符,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2、增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确定中标人 |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次招标按以下选择执行: □由招标人在法定时限内决定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中标候人前三名均出现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投标监督
1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0.2线下举报渠道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联系人:赵女士
2.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龙江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齐齐哈尔市****
联 系 人:赵工、李工
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