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滨江中北段地区更新发展专项规划
【城市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代理”)受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以下简称“指导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
府以及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和
点击登录查看的共同委托,
作为征集代理,就黄浦江滨江中北段地区规划总体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方案征集。
黄浦江滨江中北段地区更新发展专项规划分为【功能产业策划】、【总体战
略研究】、【城市****
点击登录查看作为承
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征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根据项
目情况分别开展方案征集和采购招标。本组别【城市设计】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
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 2 名应征人参加后续应征活动,欢迎有兴趣参与
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1 征集背景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统一部署,浦东新区与杨浦区将以“三师”
联创形式联合开展黄浦江滨江中北段地区总体研究工作。第一阶段征召具有丰富
的功能产业策划、总体战略研究、城市设计咨询和景观设计咨询经验的团队参与,
开启头脑风暴。
2 征集范围和内容
本次规划包含规划范围和研究范围两个空间层次。
黄浦江滨江中北段地区规划总体研究的规划范围包括一江两岸核心区域,北
至双江路-高桥港,南至杨浦大桥,西至军工路-平凉路,东至浦东北路-浦东大道
-金桥路,面积约 24 平方公里,开展总体研究。其中聚焦翔殷路-五洲大道以南选
取若干重点区域,开展空间形态重点设计,如杨浦滨江大电气地区、上海理工大
学、复兴岛、浦东金滩等。
在此基础上考虑周边研究范围,面积约 56 平方公里,统筹好区域格局与各
系统安排。
本项目为【城市设计】组别,应征人应在综合考虑总体研究范围的基础上,
聚焦杨浦区开展工作。
3 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 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许可。
3.3 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城市设计项目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16:0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在线领取《征集文件》。
4.2 申请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完成注册程序。已注册的申
请人可使用已获取的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并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
中进入,点击右上角“领购”按钮下载《征集文件》。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上海
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征集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
请文件》。
4.3 申请人成功领取《征集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
否符合本公告第 3 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1:00 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
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
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 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 PDF 扫描件和 PPT 文件。申请人应
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以.rar 或.zip 形式压缩后上传,请注意无需
加密)。
6 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
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 2 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 2
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综合实力、项目负责人的资
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
2 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 2 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
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 2 名,征集人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
利。
7 方案征集费
入围应征人提交了符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成果,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汇报
后,将各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 20 万元(含税)。
8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阶段 日期 事项
2024 年 9 月 30 日 16:00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时
2024 年 9 月 30 日 16:00
时至
潜在申请人获取《征集文件》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6:00
资格
时
预审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1:00
阶段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
时
2024 年 10 月 14 日(暂
组织资格预审评审会
定)
2024 年 10 月 15 日(暂
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成果提交
应征 2024 年 10 月 28 日 组织成果汇报
阶段
(暂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发出征集结果通知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 完成
9 公告发布的媒介
9.1 资格预审公告、对资格预审公告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
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
9.2 《征集文件》、对《征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
9.3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也非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不适用与政府采购项目
或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10 知识产权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0.1 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
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10.2 应征人为本项目编制的成果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各方均不得超过此范围
使用。
10.3 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在征集人向应征
人付清本公告第 7 条定义的费用之后,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等人身权
利以外)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使用、复制、修改及宣传成果文件,应征人
仅享有将成果文件用于自身宣传、评奖、论文撰写、员工职称评定等的权利。
10.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
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
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
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
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1 其他
11.1 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征集文件》的全部内
容及条款。
11.2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开展本项目
的设计工作,须参加成果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征集活动时间
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如因旅行限制原因,例如全球或区域流行病疫情
等,项目负责人确实无法赴现场参会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进行说明,
并承诺将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所述情况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予以综
合考虑。
11.3 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12 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
联系人:钱坚
电话:****
电子信箱:****@shabidding.com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