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古城保护开发南安置区项目
11#、12#、13#、15#、16#、17#、18#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古城保护开发南安置区位于新密市长乐路与规划顺德路交叉口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152700.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51382.86m2(约77.04亩
)。
1.2招标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古城保护开发南安置区11#、12#、13#、15#、16#、17#、18#楼装饰装修工程。
2.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2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 5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确定的工期为准
。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获得中铁七局集团施工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郑州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单
的单位;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具有良好的施工信誉及社会信誉,且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诉讼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具有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员工素质高,财务状况良
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9时至****9时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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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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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过日不予发售。
6.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10时(北京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8.开标
8.1开标时间:****10时
8.2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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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9.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做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
息)。
9.3交款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不允许委托其他单位缴纳(不能为法人或者代理人等个人交款)。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不收现金。
9.4交款单位在转账时,在用途栏或者备注栏写明xx项目xx保证金的交款内容。比如古城保护开发南安置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不写无
法开收据。
9.5收据的开具由项目部财务部开。需要提供资料为,交款单位缴款单复印件,交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于共享申请新增客商用)
10.其它
10.1竞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及招标限价进行报价。
10.2竞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竞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1)竞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确定的竞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3)竞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
11.发布公告的方式
1、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12.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古城保护开发南安置区项目11#、12#、13#、15#、16#、17#、18#装饰装修工程。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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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联系人:王祥
电话:****
联系人:张华
电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