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霞浦县盐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材料类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8,413.00元
采购包1(霞浦县盐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材料类检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38,41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38,413.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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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材料类检测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38,413.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执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若资质证书按新规已变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②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注: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延期文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 09: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霞浦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许倩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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