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我单位就以下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且符合条件的副食品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名称 某单位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蔬菜、畜肉类、禽肉类、水果、干调类、牛奶类、饮料类及少量其他类副食品。 三、报价说明 1.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应含入总报价。报价方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需求数量根据人员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报价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部分采购需求量较少的食品种类未具体列出,以实际采购种类为准; 3.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限供货合同期限通常不超过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单位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将终止供货合同。服务期满后,如我单位未能完成新的副食品供应商选取工作,可签订临时合同,临时合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4.食品种类具体规格、质量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持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在我单位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有效且“食品类别”或“经营项目”与招标内容相符。 (六)供应商应当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可以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名文件截止前完成注册。 (七)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至今),通过军队采购网核查供应商违规处罚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谈判截止之日前推36个月),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签署的《不存在围标串标和虚假谈判承诺函》。 (八)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于开标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密封携带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绿地大厦F座25楼,现场开标,逾期概不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银行开户证明;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公司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11.投标人未纳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以及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 七、询价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参照《政府采购办法》相关规定,必须有三家以上合格单位参与方为有效。评标采用最高综合评分中标原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0:00 (三)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0:09 (二)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亿宸 联系电话:****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