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电视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电视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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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业电视设备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工业电视设备项目(第二次)
2.3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服务期限/工期
1
工业电视设备
项目(第二次)
详见"供货要
求"
详细参数
规格及供
货范围,
详见"供
货要求"
采购方指定
中国境内地
点
分三批次交货,每批次交
货期如下:
1)第一批交货日期:2024
年11月20日;
2)第二批交货日期:2025
年01月20日;
3)第三批交货日期:2025
年07月2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北京国科学名
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3.2
资质要求:
无。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1年不
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
2.1 招标编号:04-HW-GKZB-240046
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
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
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
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签订的
耐辐照摄像机或工业电视系统相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内容须体现合同首页、标
的物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认可。
3.5
其它要求:
1)投标人若不是耐辐照摄像机原厂制造商,需提供耐辐照摄像机原厂制造
商出具的拟投标产品的合法授权文件,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
一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
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BL
LE
4.1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8.2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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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
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商务平台(https:****)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点击报名前
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发售时间:
****09时0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0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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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
刘利剑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形米本工建咨南限限公司。
区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关村南大街31
邮编:
100081
联系人:
李杰/罗杰
国京北
司公限
电话:
****/****1197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罗杰
限公司询有
电话:
****
!GL
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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