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项目15处市****
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衡水-昔阳高速公路赵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建设期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处市****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赵县、高邑县、赞皇县;
2.1.2项目概况:衡昔高速公路项目涉及15处市****
2.1.3监理服务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
2.1.4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15处市****工程的施工监理,本项目监理共分为1个标段。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 月 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 月12日17时00分,登录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 月 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招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将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eb.com/)”和“石家庄高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本次项目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地址:石家庄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电 话:****
邮 箱:****@163.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五年(****至今,以竣工验收证书签发日期为准)须完成过一项220KV及以上的电力施工监理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至今)不曾在电力施工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电力施工工程监理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并进行注册(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近五年(****至今,以竣工验收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220KV及以上的电力施工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总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监理服务费用清单报价与投标函报价一致。 (7)投标报价中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10%。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分 主要人员: 25分 其他(业绩): 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N 为评标价的个数;n1、n2 的取值:当 N﹤6 时,n1、n2 均取0;当 6≤N≤10 时,n1、n2 均取 1;当 N﹥10 时,n1、n2 均取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3.6.1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22分 |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6分)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8-6分;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4.2-4.8分 | ||||||
理解基本准确,得3.6-4.2分 | ||||||
监理方案及措施 (8分) |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6.4-8分 | |||||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5.6-6.4分 | ||||||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4.8-5.6分 | ||||||
监理工 作程序 (8分)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6.4-8分 | |||||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5.6-6.4分 |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4.8-5.6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2分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9.6-12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8.4-9.6分 |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7.2-8.4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6分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4.8-6分 | ||||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4.2-4.8分 |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6-4.2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企业业绩 | 15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 |
10分 |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