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大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新疆昌吉州****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吉木萨尔县,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源工程3座。引水工程8座,其中渭户沟河2座,东大龙口河6座。改造灌区内干、支渠30条,总长41.68千米,其中:干渠3条,共4.45千米,设计流量0.5~3.5立方米/秒支渠27条,共 37.24千米,设计流量 0.1~0.3立方米每秒;配套渠系建筑物737座,其中农桥164座,水闸557座,陡坡16座。新建灌溉主管道3.75千米,沿管线37座建筑物,韭菜园子五队东岸取水口新建一体化雷达水位计+巴歇尔槽1套,对2处取水口建设远程自动化控制闸门10套。(具体实施内容以完成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二检)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67日历天。
计划工期:2024 年 10月28日开工,2025 年 10月30日完工。
3、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3.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 开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类似监理业绩。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有类似监理业绩(不要求年限)。
4.3 各标段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师。
4.4本次招标依法限制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7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10月01日10:30 时-2024 年10月12日 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 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21日 13:00时(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高女士、代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