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企业:
我公司需采购以下物资,请贵单位按本采购单信息报价(报价要求为:含税包到价,运输方式为:汽运 )于10月3日17:00 时前,将报价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登录“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yingcaicheng.com/)采购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加”。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具体要求可下载品目表中的附件并注明要参与的标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首次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保证金金额:详见平台
保证金收取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至相应账号(账号系统中可见)
保证金退回:公布成交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成交供应商需缴纳成交金额0.8%平台技术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缴纳)
到货地:丰城市洛市镇 收货单位新洛煤矿供应部 联系电话:****,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结算方式为供货方以报价为基础,并以此价格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点击登录查看结算货款。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要求交货时间 | 供方响应交货时间 | 产品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水泥 | 32.5级 | 吨 | 15 |
备注: 1、本询价单仅适用该询价单所叙述的物资采购项目;2、本询价单的报价不作为签订合同的必备条件;报价企业如非直接制造商,需提供询价单产品或相关设备的直接制造商委托授权或经销代理资质;3、询价人根据询价情况,在满足矿井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选择最低价,但最低价不作为报价方中选的唯一依据,询价人综合确定供货方后,签订供货合同,询价人对非供货方不作另行通知且无义务对非供货方作任何解释;4、结算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凭收货单位出具的货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90天内向供货方支付货款总额的90%(现金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余下10%的货款待产品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12个月),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所有报价均需完全响应该询价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付款条件,不响应者,均视为无效报价;6、本询价单由价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登录查看供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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