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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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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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
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拆除建筑外墙原灯具及切除原灯具锚点,清除多余线缆和残留物。拆除范围为和平大道外
立面、本溪街外立面、建设二路外立面、建设三路外立面,拆除原灯具总长约 3900 米。
2.清洗原灯具除胶石材并修复缝隙打胶。
3.对建筑体的和平大道立面,即商场一号大门左右两侧白色石材墙面亮化改造(面积约 3477
平方米),按外立面白色石材每间隔 3 块砖,设置安装线管,按照建筑外立面横向整圈安装
新线条灯(总长约 1960 米)、智能控制系统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等。
4.本工程为对商场建筑外墙泛光照明进行改造,在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商场照常营业。
具体施工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2 实施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 959 号武商城市奥莱;
1.3 项目预算:159.22 万元(含税);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59.22 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
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工期:55 日历天;
1.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
1.7 质量要求:合格;
1.8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1.9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0 标的类型: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经营许可: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
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1-2023 年)的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 2023 年度未出,则出
具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如公司成立未满 3 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如公司成立不足 1 年则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更新后的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建筑施工)。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具有 1 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需至少包含公共建筑泛光照明工作内容,泛光照明部分金额不低于 150 万元(含税)。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金额页、签字页) 及对应发
票至少一张。业绩时间:固定金额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
2.5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有效期内的劳务合同或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为电子证照应
提供手写签字版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并签字
盖章)。
2.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
之前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2.7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起到 2024 年 10 月 20 日 17:00 时止。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进行免费
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
8126。
4.4 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选
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在网
上申请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
支付;
(2)付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4.4 对招标文件内容的问题请直接咨询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绿地汉口中心 11 栋写字楼 2405 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如是授权代表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支持投标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递交,但标书递交时间将以招标代理签收时间为准,且标
书邮寄过程中的风险(遗失、破损、浸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邮寄地址:武汉市江
岸区健康街绿地汉口中心 11 栋写字楼 2405 室、陈博 ****,请标书寄出后及时跟
招标代理联系。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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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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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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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湖北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江
岸区健康街绿地汉口中心 11 栋写字楼 2405 室。
联 系 人: 陈博、许紫嫣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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