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高低压变配电专业分包工程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对《广汉市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高低压变配电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本变更公告,如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现将变更内容告知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新增以下条款:
7.6.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完成供电局供电方案审批(最迟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如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电方案审批,将视为放弃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10条结算与支付
第五目修改为“含增值税结算值=工程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金额(财评审定金额【已下浮10%】)×(1-投标下浮率)-水电费±其它费用+增值税。”
3、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报价说明修改如下: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限价
投标报价
投标下浮率
备注
1
广汉市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工程
¥ ****.84元
¥ 元
%
投标下浮率(%)=
1-投标报价/招标限价
说明:
1. 以上“招标限价”、“投标报价”仅为核算投标下浮率、发布招标公告最高限价、中标公告中标价的依据,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本工程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执行。
2. 招标限价为工程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暂定结算价(已下浮10%),总承包合同下浮率为10%。
3. 投标人投标下浮率应基于发包人同业主结算价进行考虑,不得低于10%且不得高于15%,否则视为投标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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