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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云南楚雄 全部类型 2024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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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自筹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楚雄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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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00时00分至****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共同满足下述要求):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2.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人员要求:
3.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
3.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4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三类安全生产考核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5.4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人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提供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6.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工作、义务等。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
6.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6.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备注: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3609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6924U
联系人:
潘老师
联系人:
江陈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办公电话: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标段名称: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20
招标规模:
南华县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设计规模为1.5万m3/d,本次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1.5万m3/d,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达到3.0万m3/d。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本项目招标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所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2.施工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根据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现场签证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设备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4.试运行范围: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建设项目的试运行工作。 5.后续工程竣工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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