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71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溪县城南南片区A-11地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715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6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0|****BA0037 | |||
现状土地条件: 安征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18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安溪县****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安溪县****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安溪县****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溪县****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